北京高院:张某借职务之便“获取”106.15个以太坊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众号,某网络公司区块链工程师张某在参与公司开发某项目期间得知项目账户内存有大量以太坊,动起了歪心思,想攻击公司账户来获取以太坊,凭借工作之便以“代码学习”为由,向同事索要超出其工作权限范围的程序代码和私钥。据张某称,他曾加入某“技术交流群”,群内成员能够通过破解代码来获取虚拟货币进行套利,于是他将代码和私钥分享至该群,邀请群成员Jack破解代码并攻击公司账户,获取106.15个以太坊。张某表示,自己将获得的以太坊进行“洗币”操作,打算后期上涨后再进行分配。他将以太坊换算成其他形式货币后,通过妻子等多个账户转移,再转回其本人账户。公司发现账户虚拟货币被盗后迅速报案,经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昌平法院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 昌平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在案证据,如涉案以太坊的流转情况、张某本人电脑中提取出以太坊代码地址及对应私钥的信息、张某与妻子聊天中含有“洗币”及相关证人证言等,足以认定被告人张某违反规定,向他人索要程序代码和私钥,非法获取公司计算机系统中以太坊信息,并将部分以太坊交易获利的事实。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张某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同时,追缴被告人张某违法所得38329.76元,依法予以没收。一审判决后,被告人张某提起上诉。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案件现已生效。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均为平台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对本页面内容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相关信息仅供参考。

本站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名誉权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合法权益!如网页中刊载的文章或图片涉及侵权,请提供相关的权利证明和身份证明发送邮件到qklwk88@163.com,本站相关工作人员将会进行核查处理回复

发布于 2024-09-15 10:57:01
收藏
分享
海报
1293
目录

    推荐阅读

    忘记密码?

    图形验证码